《 國際網界博覽會參賽證明書》受理申請
*申請流程:


凡參與2008國際學校網界博覽會完成作品之隊伍成員(指導老師 、 學生等),只要 完成比賽之隊伍均可以提出申請。

* 《參賽證明書》僅頒發給個人,不頒發給團體。
* 《參賽證明書》 僅供證明當事人參加網界博覽會活動之事實, 不保證具有其他法定效力或升學效力
, 請依照個人自由
意願提出申請。
•下載申請表格 (團體申請表格)。
•填寫英文名稱部分請務必與當初報名參加國際賽時之資料相符﹝獎項及參賽類別之中英對照參考表﹞。
•利用電郵方式(E-mail)寄送至大會服務台信箱:help-cyberfair@taiwanschoolnet.org
•E-mail至大會服務台時標題請註明為申請國際參賽證明書。
• 填寫郵政劃撥單及詳細參賽資料,至郵局劃撥工本費 。

•97年 6月 17日~ 97年 7月31日中午12時前開放以團體方式申請當屆參賽證明書。
•97年 8月 1日中午12時之後開放以個人方式申請當屆參賽證明書、歷屆參賽證明書。
團體申請說明:
1.團隊申請每隊至少要有三名成員一起提出(即集體申請三份《參賽證明書》),
且每隊只能申請一次。此外,不同隊伍的
成員不得集體以團隊方式提出申請。
2.為方便製作證書,請盡量以團體方式申請,以利作業!

(工本費用:含國際聯絡、設計、製版、印製、護貝、郵寄、人工處理等費用)。
97年7月31日中午十二時之前
以團體方式申請當屆參賽證明書 每份工本費新台幣 參百元
整
97年8月01日中午十二時之後
以個人方式申請當屆參賽證明書、歷屆參賽證明書
每份工本費新台幣 肆百元 整

自匯款確認日起約二星期完成製作。第三週開始寄發。
—帳號:1979-4805
—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資訊教育發展協會
—新台幣:XXX 元整
—寄款人姓名:X X X (備註:請以正楷填寫郵寄參賽證明的收件人)
—寄款人通訊處:X X X X X X X (請以正楷填寫郵寄參賽證明的地址及郵遞區號)
—寄款人電話:X X X X X X X (請填寫該參賽證明相關資料有問題時方便聯絡的電話)

申請參賽証明
隊伍編號:(例)5050
隊名: (例) 妙廟探險隊(備註:請以正楷填寫,如申請英文版請務必加填英文隊名)
聯絡人姓名: (例)陳大明(備註:請以正楷填寫,如申請英文參賽證明請務必加填英文姓名)
聯絡人電話: (例)0977990990

1. 作業時間自寄件人匯款起,約二星期工作天完成製作,第三個星期可收到《參賽證明書》。
2. 隊伍收到證書後,若有任何疑義,請盡速聯絡大會服務台人員處理。
本《參賽證明書》僅供證明當事人參加完整網界博覽會活動之事實, 不保證具有其他法定效力或升學效力
。
一、該如何填寫申請表?有任何需要注意的事項嗎?
請所有欲申請 《參賽證明書》的隊伍務必要下載申請表,完整填寫申請表內資料後,請利用電郵的方式寄送到大會
服務台信箱(help-cyberfair@taiwanschoolnet.org)。另外提醒欲申請的隊伍,大會這次不接受郵寄或是傳真的方式申請,一律使
用電郵方式,使用其他申請方式大會恕不予處理。
二、參賽隊員可以不要申請《參賽證明書》嗎?
提醒所有隊伍成員,《參賽證明書》是採自由申請的,如果沒有需要請勿浪費金錢且增加大會作業負擔。
四、如果收到的證書有錯誤怎麼辦?
若您收到的證書有錯誤時,煩請先行聯繫大會服務台人員確認錯誤的原因,然後才能將錯誤的證書以掛號回寄至大
會服務台(320中壢市環北路400號13樓之5),並清楚標示錯誤及校正後之資訊,大會將重新製作補寄給隊員,同時不收任何
費用。但若證書錯誤歸責於隊員填寫申請表時
的記載錯誤,則該隊員需自行至郵局匯工本費貳百元後,大會始予重製補
寄。
五、《參賽證明書》等於獎狀嗎?
提醒所有隊伍,《參賽證明書》並不代表主辦單位頒發之正式獎狀,但具有公正團體認證之意義,有關效力視應用對象及
場合而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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